
保誠承諾與您並肩 渡過每一個難關
用行動 全力支援您對抗「新型冠狀病毒」
全港率先推出
免費額外住院現金保障
凡於2020年1月23日至4月30日(「保障期」)期間,假如您持有任何一份生效的保誠壽險計劃(包括於保障期前已投保,或於保障期內投保的計劃),或一份生效的保誠財險個人或團體醫療住院保單(包括於保障期前已投保,或於保障期內投保的計劃),而受保人、受保員工或受保家屬( 統稱「受保人士」)於保障期內不幸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而需住院,我們將於住院期間提供每日600港元的額外住院現金保障,長達45日,無需等候期。
同時,所有於保障期間因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而需住院,並就實報實銷醫療計劃作出索償之受保人士,將獲豁免等候期之要求。
除了免費額外住院現金保障外,保誠亦推出多項特別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的措施和服務:
- 簡化理賠手續
針對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受保人士,簡化理賠申請所需文件及手續 - 靈活處理內地理賠醫院限制
除現有指定醫院外,其它獲政府公佈之「新型冠狀病毒」的定點醫院亦接受理賠申請 - 取消住院申請時效要求
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受保人士之住院申請時效將獲豁免 (現有住院報案期限為90天以内) - 專人特快處理理賠事宜
安排專責同事優先處理有關「新型冠狀病毒」之理賠事宜,相關理賠的工作時間將大幅縮短至一個工作天 - 專人接聽客戶查詢
有關「新型冠狀病毒」之理賠查詢,客戶可直接致電保誠客戶服務熱線 2281 1333 ,將可獲專人跟進
有關「新型冠狀病毒」的
常見問題
一般問題
| 保險類別 | 是否可獲賠償? |
| 住院及手術保障 | 實報實銷住院醫療費用 |
| * 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的特別安排: 於2020年4月30日或之前確診「新型冠狀病毒」的受保人,計劃等候期要求將獲豁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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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現金保障 | 提供每日住院現金 |
| *「新型冠狀病毒」的免費額外住院現金保障不會影響客戶現有的住院現金保障。 | |
| 門診保障 | 實報實銷診治費用,或到網絡診所使用醫療卡獲得診治 |
| 危疾保障 | 根據病況而定: |
| X 「新型冠狀病毒」(不屬危疾計劃下任何受保病況) | |
| O 「新型冠狀病毒」引致的危疾(惟需符合相關危疾定義) | |
| 門診保障 | 實報實銷診治費用,或到網絡診所使用醫療卡獲得診治 |
| 人壽保障 | O |
「新型冠狀病毒」的免費額外住院現金保障
「新型冠狀病毒」免費額外保障適用任何一份生效的保誠壽險保單之受保人,包括:
- 於保障期內成功投保的新保單;
- 「雋陞」(EGS)系列的所有保單;
- 「雋陞」(EGS)系列的所有保單;
- 限額發售的計劃(例如5年智享儲蓄保 P5SU);
- 危疾、醫療計劃;
- 已清繳(Paid-up)的保單;
- 不同國藉人士(包括中國內地人士)的保單。
「新型冠狀病毒」免費額外保障適用於以下保誠財險客戶:
- 保誠精選「醫療寶」及保誠精選「健康寶」保單的受保人;及
- 所有保誠團體醫療保險保單的受保員工及家屬。
本公司將不會個別通知合資格客戶有關是次推廣。
所有條款及細則已載於公司網站或PIL MKT000773內的宣傳單張內。
不可以,同一人士只可獲享一次賠償(即使同時為多份保誠壽險保單及保誠財險保單的受保人)。
不可以,受保人需入住醫院方符合是次額外保障的資格。
可以,如符合賠償條件,受保人可同時獲HCP及是次免費額外住院現金保障的賠償。
可以,只要客戶的確診日期於推廣期內,即可獲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