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
优娴生活 让您拥抱丰盛人生
健康的生活态度让您活出自信、活得精彩。保诚保险有限公司(「保诚」)细心聆听并了解您在财政及身心灵各方面都需要作好预备以达成目标,因此,我们特别呈献「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 ,让您有充足的准备,即使疾病临门也可轻松面对,活出美丽人生。
「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为附加保障计划,特别为19 - 55岁(下次生日年龄)女士而设。配合我们的人寿、危疾及医疗保障计划,您可获得全面及妥善的保障,让您抛开顾虑,生活更无忧。
计划概览
「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概览
- 提供周全的女性保障,大部份受保的疾病及医疗手术(严重骨质疏松症、因意外引致需要进行大型面部外科整形手术及因意外烧伤引致需要植皮手术除外)之最高保障至受保人100岁(下次生日年龄)#1
- 倘若患上受保之女性疾病、癌前病变的疾病以及需要进行医疗手术,赔偿总额可高达200%投保额#2
- 每5年发放无索偿奖赏至第20个保单周年
- 每2年提供一次免费身体检查保障#3
- 定额保费#4,让理财更有预算
- 可额外附加#5妊娠期并发症及初生婴儿保障
| #1 | 「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于受保人达100岁(下次生日年龄)或基本计划的保障期完结时终止,以较先者为准。大部份受保疾病及医疗手术的最高保障年龄为100岁(下次生日年龄),惟女性疾病保障下的严重骨质疏松症保障可保障至81岁(下次生日年龄);此外,于医疗手术保障下的因意外引致需要进行大型面部外科整形手术保障及因意外烧伤引致需要植皮手术保障可保障至61岁(下次生日年龄)。 | |
| #2 | 「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会于赔偿「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达投保额200%后终止,「优娴人生」女性额外保障计划(如有)也将同时终止。 | |
| #3 | 免费身体检查及额外身体检查由保诚指定的服务供应商提供。保诚并非服务供应商,在任何情况下均毋须就服务供应商所提供之检查服务负上任何责任。因应将来可出现的医疗发展,保诚保留权利对所提供的身体检查计划作出更改。 | |
| #4 | 保诚保留权利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检讨保费率,并相应划一调整特定风险级别的保费率。 | |
| #5 | 「优娴人生」女性额外保障计划的投保年龄为19-40岁(下次生日年龄),保障至45岁(下次生日年龄)或基本计划的保障期完结时终止,以较先者为准。本计划将于投保额的100%被支付后终止。 |
注:
上述资料只作参考之用,不能作为保诚保险有限公司与任何人士或团体所订立之任何合约或合约之任何部分。有关本计划之其他详情及条款及条件,请参阅保单。如有需要,保诚乐意提供保单样本以供阁下参考。
特点
照顾一应倶全给您全面保障
「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为您提供周全的保障,照顾您的身心健康。即使已获主要保障(包括女性疾病保障、癌前病变保障或医疗手术保障)当中任何一项的100%赔偿,余下的主要保障项目仍然继续有效,直至「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的总赔偿达投保额的200%。换言之,您可以相宜的保费于单一计划获取双重保障!
(A) 女性疾病保障
当患上需要长期护理的疾病时,充裕的财政支援尤其重要,因此我们就以下的严重疾病提供保障,以纾缓您的财政负担:

(B) 癌前病变保障

倘若患上原位癌,我们将支付一笔最高达投保额之100 %的赔偿,以纾缓您在接受治疗期间的经济负担。除此之外,「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的原位癌保障赔偿将不会与您在保诚任何其他计划的同类保障一并计算。癌前病变保障只会支付一次并会于赔偿后终止。
(C) 医疗手术保障

我们致力为您提供周全的保障,并就一项或多项受保之医疗手术提供赔偿直至金额累积至投保额的100%。假设受保人因乳癌而进行乳房切除手术,再就修复严重损坏部份而接受乳房再造手术,我们不会将赔偿限制于其中一项受保障之手术,反而会以实报实销形式赔偿直至金额达投保额的100%。当赔偿至最高偿付额后,医疗手术保障将会终止。
特设无索偿奖赏鼓励您生活健康
倘若「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连续在第60、第120 、第180及/或第240个月一直维持有效及生效,而「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在保单有效期内未有作出任何赔偿#10 ,我们将每5年退还「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于上一个保单年度已缴保费之30%作为无索偿奖赏,直至「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第20个保单周年,惟奖赏金额并不包括「优娴人生」女性额外保障计划之保费。奖赏将会存入保单的保费储蓄户口中,以用作支付日后的保费。
免费身体检查#3
预防是保障身体健康的重要一环,因此,「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于生效日起计每2年为您提供免费身体检查#3,直至您76岁(下次生日年龄)为止。您可选择下列任何一项,以满足您在不同人生阶段的需要:

*只适用于首次身体检查
倘若您的「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于开始生效时的投保额达30,000美元/240,000港元或以上,并且于整个保障期内维持在此水平,您便可每2年享用以下其中一项额外身体检查服务#3:
- 双能量X光骨密度检查(脊椎和髋关节)
- 乳房超声波检查
- 盆腔超声波检查
定额保费#4 理财有预算
您只需缴付定额保费#4,即可享全面的保障。
「优娴人生」女性额外保障计划
- 自选妊娠期及初生婴儿保障项目
您只需缴交额外保费,便可享有为妊娠期和初生婴儿提供保障的「优娴人生」女性额外保障计划。计划的投保年龄直至40岁#5(下次生日年龄),保障范围包括四方面:
(A) 妊娠期并发症保障

(B) 先天性疾病保障#12
产前检查可让您作好预备,然而突如其来的情况不单令人忧心,随之而来的长期护理费用更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我们特别为您的初生子女#12提供以下严重疾病保障:

(C) 住院保障
倘若受保人的子女于出生后#12因创伤或疾病在保障地区#13内被医院接收为住院病人最少连续3日#14,我们将支付相当于投保额0.25%的每日住院赔偿,最高为每日250美元/2,000港元(以同一子女于所有「优娴人生」女性额外保障计划的住院保障计算)。住院保障下之总赔偿金额(以每张保单计),最高为投保额的15%。住院保障会于受保子女2岁(下次生日年龄)终止。
(D) 初生婴儿利是
新生命的来临是充满喜悦,因此,我们特别向受保人的每名初生子女致送300港元的利是以祝贺他/她的诞生,惟子女必须于「优娴人生」女性额外保障计划之生效日期或复效日期起计300日后出生,以较后者为准。
| #1 | 「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于受保人达100岁(下次生日年龄)或基本计划的保障期完结时终止,以较先者为准。大部份受保疾病及医疗手术的最高保障年龄为100岁(下次生日年龄),惟女性疾病保障下的严重骨质疏松症保障可保障至81岁(下次生日年龄);此外,于医疗手术保障下的因意外引致需要进行大型面部外科整形手术保障及因意外烧伤引致需要植皮手术保障可保障至61岁(下次生日年龄)。 | |
| #2 | 「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会于赔偿「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达投保额200%后终止,「优娴人生」女性额外保障计划(如有)也将同时终止。 | |
| #3 | 免费身体检查及额外身体检查由保诚指定的服务供应商提供。保诚并非服务供应商,在任何情况下均毋须就服务供应商所提供之检查服务负上任何责任。因应将来可出现的医疗发展,保诚保留权利对所提供的身体检查计划作出更改。 | |
| #4 | 保诚保留权利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检讨保费率,并相应划一调整特定风险级别的保费率。 | |
| #5 | 「优娴人生」女性额外保障计划的投保年龄为19-40岁(下次生日年龄),保障至45岁(下次生日年龄)或基本计划的保障期完结时终止,以较先者为准。本计划将于投保额的100%被支付后终止。 | |
| #6 | 每种严重疾病只获赔偿一次。 | |
| #7 | 如就一项严重疾病/妊娠期并发症的赔偿额低于投保额之100%,其他严重疾病/妊娠期并发症的赔偿将为尚未作出赔偿之投保额余额。有关保障将于累积赔偿达投保额之100%后终止。 | |
| #8 | 医疗手术须属医疗需要。有关「医疗需要」的诠释,请参阅保单。若就同一项医疗手术进行多次索赔,只要该等医疗手术全是源于同一诊断或源于同一意外,本公司便会为该等索赔提供至本保障项目上限的赔偿。 | |
| #9 | 医疗手术保障将于累积赔偿达投保额之100%后终止。 | |
| #10 | 倘若在支付无索偿奖赏后,须就「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作出赔偿(而该赔偿实际是于有关保单周年日前发生),我们会从应付的赔偿金额中扣除已付之奖赏金额。 | |
| #11 |
每种妊娠期并发症只获赔偿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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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受保之子女必须于「优娴人生」女性额外保障计划生效日或复效日﹝以较后者为准﹞起计300日后出生。 | |
| #13 |
保障地区包括:香港、澳门、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台湾、英国、欧盟成员国、瑞士、海峡群岛、马恩岛、美国、加拿大、澳洲、新西兰、南非共和国。如在保障地区以外的地方入住医院,住院保障之赔偿及每日赔偿最高限额将会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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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受保之子女必须为入住医院的住院病人,并接受由注册医生建议的医疗需要服务/治疗。有关「医院」、「医疗需要」和「注册医生」的诠释,请参阅保单。 |
注:
上述资料只作参考之用,不能作为保诚保险有限公司与任何人士或团体所订立之任何合约或合约之任何部分。有关本计划之其他详情及条款及条件,请参阅保单。如有需要,保诚乐意提供保单样本以供阁下参考。
主要不保范围
在下列情况下,保诚不会就女性疾病保障及/或癌前病变保障下之严重疾病,或医疗手术保障下之医疗手术作出赔偿:
- 于「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生效日前或复效日前﹝以较后者为准﹞,受保人已存在之严重疾病,或已患有任何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引致,或直接或间接关乎一严重疾病或医疗手术的已存在病症,包括任何征状或病征;或
- 受保人于「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生效日或复效日起计90日内﹝以较后者为准﹞,被注册医生诊断已患上严重疾病或需要接受医疗手术,或出现任何病患、疾病或身体状况之征状或病征,而该征状或病征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引致,或直接或间接关乎严重疾病或医疗手术﹝此不保事项并不应用于「优娴人生」女性保障计划生效日后,当受伤是由意外所引起而受保人于意外发生后90日内需要接受医疗手术﹞;或
- 受保人于被诊断为患上严重疾病后起计30日内﹝包括首尾两日﹞身故。
此外,在下列情况下,保诚不会就先天性疾病保障下之严重疾病及/或妊娠期并发症保障下之妊娠期并发症或住院保障之赔偿金额作出赔偿:
- 该严重疾病或妊娠期并发症于「优娴人生」女性额外保障计划生效日前,或就复效之情况而言,由该复效之生效日期前﹝以较后者为准﹞已存在;或
- 受保人于「优娴人生」女性额外保障计划生效日前或复效日前﹝以较后者为准﹞,已患有任何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引致,或直接或间接关乎一严重疾病或妊娠期并发症的已存在病症,包括任何征状或病征;或
- 受保人于「优娴人生」女性额外保障计划生效日或复效日起计的300日内﹝以较后者为准﹞,被注册医生诊断已患上严重疾病或妊娠期并发症,或出现任何病患、疾病或身体状况之征状或病征,而该征状或病征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引致,或直接或间接关乎严重疾病或妊娠期并发症;或
- 受保人于被诊断为患上妊娠期并发症后起计30日内﹝包括首尾两日﹞身故;或
- 受保人的子女于「优娴人生」女性额外保障计划生效日或复效日起计的300日内出生﹝以较后者为准﹞,并且被注册医生诊断为患上属先天性疾病的严重疾病或因受伤或患上疾病而住院;或于被诊断为患上属先天性疾病的严重疾病后起计28日内﹝包括首尾两日﹞身故;或
- 受保人的子女被注册医生诊断患上属先天性疾病的严重疾病,或证实死于初生婴儿夭折,或因受伤或疾病而住院,不论直接或间接是由保单持有人或由将可在「优娴人生」女性额外保障计划下合资格获取赔偿之人仕所作出之故意行为。
有关不保范围的所有详情,请参阅保单条款。
注:
上述资料只作参考之用,不能作为保诚保险有限公司与任何人士或团体所订立之任何合约或合约之任何部分。有关本计划之其他详情及条款及条件,请参阅保单。如有需要,保诚乐意提供保单样本以供阁下参考。